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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亲友“借”钱物不还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刘丽英 郑坤川 胡镇来) 原以为向亲朋好友骗取少量财物只需做些良心上的检讨,没想到已触犯了法律。前天,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漳浦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陈某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和劳教,2005年11月底刑满释放后仍游手好闲,导致囊中羞涩。他利用亲朋好友对自己疏于防范的心理,谎称借用手机、摩托车等,骗取亲友财产后兑成现金用以个人消费。2005年底至2006年3月,他先后向表哥林三春、好友林小珠、陈小碧、
陈海燕、林其等人“借”摩托车一部、手机4部、现金3000多元,而后将财物挥霍一空。

  陈某某的不轨行为引起亲朋好友们的愤怒,他的表哥林其向警方报案。经缜密布控,警方将四处藏匿的陈某某抓获归案。(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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