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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与岳母打架,岳父参与受伤状告女婿赔偿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1:56 重庆晚报

  本报讯女婿与岳母打架,岳父参与被刺伤眼睛,将女婿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女婿却把责任推给岳母。记者昨从巴南区法院获悉,此案在该院一审终结,法院认为二人均有责任。

  原告张兴与被告刘富是岳父与女婿的关系。去年7月11日下午,刘富搬家后因锁门与否,与岳母许琴发生口角,继而抓扯扭打。张参与到纠纷中,被杈衣棍刺伤右眼,鉴定为十级伤残。张诉称,自己是被女婿刺伤的,请求判令对方赔偿两万多元。而刘称,岳父受伤系
岳母所致。

  法院依据许琴的证言以及报警记录,结合刘在民警到场后自行离开、不顾岳父伤情、不主动接受民警询问等表现,未采纳其抗辩理由。法院还认为,张介入纠纷而致自己受伤,也要承担20%的责任,遂判刘赔偿张经济损失1.7万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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