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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四 沈阳定下公安局长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11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于欣报道 全国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的活动结束了,但沈阳公安局长的“大接访”每月都将继续。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决定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四为市局领导接待日,每周周三为各分、县(市)局局长接待日,全力为市民服务。

  去年,全国公安系统进行声势浩大的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活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去年10月,活动结束。很多老百姓都在问,活动结束了,公安局的门怎么向市民敞开?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宣布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四为市局领导接待日,每周周三为各分、县(市)局局长接待日。

  市民可根据自己反映的情况确定接访的范围。其中,市公安局领导接待范围:凡经各公安分、县(市)局及市局业务部门办理,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可持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或信访事项告知单到市公安局控申部门预约接访;各公安分、县(市)局局长接待范围:凡是涉及本辖区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均应接待。

  沈阳市公安局的接待地点设在控告申诉处接待大厅,各公安分、县(市)局设在控告申诉科。

  (感谢沈阳市公安局杨巨生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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