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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招聘单位变相收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33 华商网-华商报

  

小心招聘单位变相收押金

  想起在西安找工作的事情,来自蓝田县的司机王跃就来气,工作不但没有着落,钱也被人骗光了。本报昨日报道了《吃了一颗糖被“罚”1200元》后,本报维权热线接到很多投诉收取押金的事情。就此,陕西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人士表示,收取押金属违法行为,要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收取费用。

  要上岗须先交风险抵押金

  3月4日,王跃在西安南门外的劳务市场上找工作时,一位40多岁的男子自称他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正好需要一名司机,还说他们公司就需要像王师傅这样老实的人,并承诺给王师傅每月1300元的工资。“有这样的好事,我当时就跟着他走了。”王师傅说。

  在简陋的公司里,这位负责人告诉王师傅,他有一辆新型大货车,每天需要去陕北等地跑长途,为了安全,王师傅需要给公司押上800元钱。“想着也是,人家凭什么就相信我呢?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直接给人家交了钱,对方还给我开了收据,说好两天后正式来上班。谁也没想到,两天后我再来时,公司竟然不见了。”王师傅后悔地说。后来据房东说,那个男的只是在他这里来看房子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公司的负责人。

  提醒:凡是用人单位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求职者就要小心了,这样的企业重视的是你的“财”而不是“才”。往往交钱后,求职者没等到上班或有机会犯错误的时候,就会被告知招聘职位已经满了,但钱也不退还了,或者有些骗子单位收钱后,就趁机溜了。

  辞职了押金还是拖着不退

  昨日,艾先生反映说,他妹妹在兴庆路一家超市做临时促销员,当时超市要求交500元培训费,40天后,他妹妹辞职了,但超市方面对培训费就是不退。

  提醒:据陕西省劳动监察总队李姓工作人员介绍,《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规定,押金、培训费、登记费是不允许收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收取押金仍比较普遍,投诉量比较大。根据目前投诉来看,大多数投诉者是辞职了才来投诉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及时将押金等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但很多人交了押金没有票据,处理起来很麻烦。

  应聘时变相收取各种费用

  武先生是一名电工,去年12月底,他到西安一家公司应聘时,公司要求他交体检费80元,武先生交了费用后,在公司指定的南门外一家医院做了体检。到现在,他没有看到体检结果,单位也没有通知他上班。“由于已经体检了,钱就算了不要了。”武先生说。

  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知道按有关规定不允许收取押金、培训费、登记费等费用,一些单位就又收取服装费、体检费等。

  陕西联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认为,这属违法行为,属变相收取费用或押金,这样的费用应该是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一些单位收取了这样那样的费用之后,往往会找一些理由不予录用。虽然求职者也体检了、服装也拿了(可以还给企业),但钱还是应该退还。本报记者陈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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