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不成杀死女友家四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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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39 辽沈晚报 | |||||||||
“我认罪……不上诉!”站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罗成祥面色苍白,低声说道。昨日获悉,义县灭门惨案的凶手已被一审判处死刑,凶手罗成祥当庭认罪。 “爱情杀手”当庭认罪 前日上午9时,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楼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带着手铐脚镣的罗成祥
当天法庭展示了4名死者的照片,死者的惨状震惊了现场的旁听人员,不少人都捂上了嘴。 上午11时,审判长李东杰宣读了法庭的宣判结果:罗成祥因恋爱不成竟产生杀人恶念,持械报复行凶,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之后,在被审判长问到是否上诉时,被法警扶着站起来的罗成祥小声说:“不上诉。”因为头一次回答的声音太小,审判长又重复问了一遍,罗声音这次稍微提高了声音说:“不上诉!”记者注意到,他脸色苍白、眼神漠然。 【血色回放】 失恋男子杀了女友全家 2002年,罗成祥在天津遇到了义县头台乡尚姑堂村农民夏春,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但遭到了她父母的极力反对。两人无奈分手,罗成祥对此怀恨在心。 2006年1月29日大年初一的晚上,罗成祥拿着一把单刃尖刀偷偷潜入夏家东边的屋子里。晚上11时许,罗成祥窜到厨房内,用敲门声把夏父引到厨房后用尖刀猛刺夏父的胸部、颈部数刀。夏母和18岁的儿子、19岁的小女儿闻讯后赶到厨房。在和罗进行搏斗中,4人先后被刺倒,当场死亡。夏家的大女儿、罗成祥原来的女友夏春当时由于在沈阳而幸免于难。 特派锦州记者 李国旭/文 魏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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