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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意设立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点击:五种地点不准设立娱乐场所

  记者调查:部分娱乐场所违新规

  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除了胜利路和西大街的几家娱乐场所设立在居民楼上或居民楼周围外,在居民楼开设娱乐场所的情况并不太多。而一些歌舞厅、KTV、电子游戏厅、台
球厅开设在被限制场地的也并不多见。新建的一些大型社区,由于讲求居住质量,用作娱乐场所的地方也不多。而在西宁市南关街、胜利路、五四大街等繁华地区,一些娱乐场所基本设立在学校和机关周围。在长江路、黄河路等一些繁华地段,由于娱乐场所设立在一些居民楼上,一些市民反映,这些娱乐场所的噪音让他们不能正常休息。

  对此,一些娱乐场所经营者认为,娱乐场所建立在先,新《条例》出台在后,有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协商解决。

  新《条例》规定: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等;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的区域等5种地点不准设立娱乐场所。

  文化部门:

  上述5种地点禁设娱乐场所,主要是这些地方是居民聚集地,娱乐场所设立在这里会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为了给市民一个安静、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这些地方不允许设立娱乐场所。另据介绍,文化主管部门目前正在审查娱乐场所投资者和从业人员资质。由于在我省开办和经营娱乐场所的人员大多是从外地来的,对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详细情况掌握的不详尽,新《条例》出台后,文化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这些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大概要在5月份结束。(记者 张志忠 苑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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