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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砍林木黑手竟伸向了玉龙雪山 玉龙县昨发布严打通告将严惩非法偷伐运输林木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00 云南日报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利,竟然将盗砍林木的黑手伸向了玉龙雪山所在的玉龙山和作为国家地质公园的老君山。为严厉打击盗砍林木的行为,昨日,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发出通告,要求公民积极举报县辖境内的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破坏天然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同时,玉龙县也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0888-5122701,5108052。

  通告指出,近期以来,有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肆意破坏天然林资源,部分林区出现了零星偷砍、盗伐林木、非法运输、收购木材的违法现象。为切实加强该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针对目前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辖境内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严禁一切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行为。凡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

  同时,通告也敦促曾经参与过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县林业执法部门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问题并有悔改、立功表现的,视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拒不交代问题,继续从事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破坏天然林资源不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在该县境内从事非法收购、加工、经营木材的场、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不法行为,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通告还继续重申林业工作乡镇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搞好源头整治清理工作,各乡镇辖区内如发生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政府将按照《行政首长工作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工作失误、渎职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乡镇、县林业工作综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和职能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好“堵源头、打通道、铲市场”的林业整治工作方针,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该县境内发生的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破坏天然林资源的不法行为予以监督举报。

  记者 王 法(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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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龙县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全县幅员面积63926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48.8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41.67万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5%,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5%),全县活立木蓄积量为49723967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5%。玉龙县有玉龙雪山和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而境内的老君山则成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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