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纠纷不断市民投诉连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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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田戈实习生李倩报道近日,已入住几年的柯兰公寓业主王先生向有关部门投诉,开发商突然在地下车库安装障碍,强行要求原来租用车位的业主购买车位。 王先生说,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提供车位,并且还在报纸上做了广告,他们入住后开发商也确实安排了车位。但是今年2月20日开发商在车库私自安装上障碍,要求停车业主购买车位。
虽然物业公司提供了车库的产权证明,但业主们认为当初开发商既然承诺出租车位让业主停车,现在怎可出尔反尔,采取强硬手段阻碍业主停车。如果这样,开发商当初售房时的承诺岂不是在欺骗消费者? 据柯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介绍,柯兰公寓的汽车库分为两块,靠里面的B块部分有24个车位,属于公建配套归业主所有,外面的C块有16个车位,开发商在2003年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无锡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开发商有权出售C块的16个车位。柯兰公寓已经入住几年,为什么开发商当初不卖车位而要现在出售呢?这名副经理介绍,虽然当初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提供车位,但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增加,原先设计的车位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后来买车的业主认为自己也有停车的权利,停车矛盾越来越激烈。为了一次性解决矛盾,开发商就决定把拥有产权的那部分车库进行出售。去年8月底,物业公司先后发出3次通知,告知业主在年底前C块车位要出售。现在,为了缓解矛盾,物业公司已同意原来停放在C块车位上的汽车在露天停放,并从其它小区抽调了4名车管员负责看管。 车位纠纷不断有发生。去年,新区一新建楼盘因开发商强行出售车位,引起业主不满,个别业主用车堵住车库进出通道,引发了业主间的打斗。今年年初,城中一楼盘又因物业对车位强行收费,引起业主集体堵门。业内人士表示,在开发商追求最大利润和资金快速回笼的今天,车位纷争将会愈演愈烈。但是不是不进入成本,车库就应该出售,住宅小区是不是应该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共配套车位,这些都有待相关部门拿出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