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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警用防弹衣销售点:购买者多为企业总经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4:23 法制晚报

  安防公司对外销售防弹衣价格在800元至2600元之间 记者暗访后发现——

  销售人员:附赠20万元人身保险警方:防弹衣属国家专管器材个人不得买卖

  本报讯(记者成怀喜)2600元一件的防弹衣,除了公安机关购买外,也成了一些老板的贴身物品。昨天,记者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门外的一家安防公司了解到,购买防弹衣的个
人顾客中以企业总经理居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门外的沈阳润德安防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防弹衣有两种,轻一点的2600元,重一点的800元。”销售人员介绍说。

  记者注意到,黑色的防弹衣前胸写着“警察”,后背写着“POLICE”。记者用手敲了一下防弹衣,被里面硬硬的隔板弹了回来。“这种是高压聚酯的,虽然沉但价格便宜。”销售人员说。

  随后销售人员又拿出更好的防弹衣介绍:“这都是5层加厚的防弹衣,维和部队都配备这种。”

  “前来购买防弹衣的顾客中有外地的公安和保安公司,但是开业3个月以来也有个人前来购买,都是一些企业的总经理,一般人也用不着这东西啊!”安防公司的李经理说。

  据李经理介绍,他们的防弹衣都是经过公安部测试的,为了保证安全,他们在销售防弹衣时还附赠20万元的人身保险。“我们的产品你放心,公司是公安部定点生产企业!”但是,按照李经理的指点,记者并没有在公安部网站上发现他所说的公司介绍。

  北京市公安局

  防弹衣禁止个人买卖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值班民警告诉记者,防弹衣属于国家专管器材,是不允许个人买卖的。

  据民警介绍,安防公司的销售对象应该是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不对企业和个人销售。

  民警告诉记者,公检法机关购买防弹衣时也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同时购买人还要出具工作证件,商店要准确登记所有信息,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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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中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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