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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见义勇为4例没被确认 个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2: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方芳 实习生 郭莹)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收到见义勇为行为申请14例,其中依法予以确认的9例,其中不予确认的4例,1例尚在调查取证阶段。

  据市民政局郭旭升副局长介绍,没有确认的4例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证人能够证明该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在此提醒:申请确认的个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出,这是为了防止时间过长造成确认难的问题。

  据了解,为了保护见义勇为荣誉人员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拨出1000万元用于见义勇为事业,18个区县也相应建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共计2000多万元。同时成立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接受社会募捐款。截止到目前,已接受社会各界捐款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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