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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被车撞 寻找目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2:54 新京报

  在昌平亢山广场附近被一电瓶车撞伤,因无证据警方无法处理肇事司机

  本报讯(记者 李毅哲 实习生 奥瑞)3月20日上午,李先生在昌平亢山广场附近被一辆逆行电瓶车撞伤。昨日,李先生表示,希望能够找到目击者为自己作证,同时也希望肇事司机向自己当面道歉。

  昨天中午,李先生的面部仍有多处划痕,刚刚做完CT的他讲述了当时的情况:3月20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他经过昌平区亢山广场西侧的十字路口,正准备由南向北过斑马线时,突然一辆绿色三轮电瓶车,逆行闯红灯快速冲了过来,“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有车过来,那时是红灯。”李先生说,这辆无照的电瓶车不但剐伤了他的脸颊,打掉了眼镜,而且连车都没停,径直开走。

  李先生稍一犹豫,马上拾起眼镜打车追了过去。很快便追到了肇事的三轮电瓶车,可并未得到司机道歉。无奈之下,李先生拨打了122,十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

  李先生说,肇事车主拒不承认自己撞了李先生。由于事发十字路口没有摄像头,没有证据证明被李先生追到的车就是肇事车。“交警说除非找到目击者证人,否则没有办法认定。”李先生说,尽管自己当天在事发地找了一小时,但没有找到愿意作证的目击者,随后他到医院诊断,医生表示,面部的伤痕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恢复。

  昨天上午,李先生又来到事发地点走访调查,以期能寻找到目击者,但没能有所收获。

  昨天下午,昌平交通支队值班交警证实,无证电瓶车伤人的事件很多,可都苦于没有证据,其他人也不愿作证,才导致无法处理。该交警称,目前李先生能否提供目击证人,是解决事件的关键。

  法律专业毕业的李先生表达了寻找目击者的强烈愿望,同时希望肇事司机“良心发现”,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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