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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铺商户歇业 肉联厂入市救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4:07 新京报

  大兴一市场与商户因保证金起争执

  本报讯(记者汪城)因为不愿交纳1万元保证金与市场签订鲜肉销售协议,昨天,大兴区亦庄宏德利远市场10余名肉铺商户集体歇业。市场发出限期签订协议告知书,并临时从肉联厂借调销售员进入市场卖肉。

  商户匡先生称,市场的协议条款让他们没法接受,他们都已经按要求销售市场指定屠宰场的猪肉和北京某集团公司的猪肉,但市场仍要求他们交纳1万元保证金,且规定商户如中途无故退出经营场所,就不退保证金,“这明显是有利于市场的条款,有些摊位是我们刚用高价从别人手里转租过来的。”

  多名商户表示,他们拒绝签订销售协议后,市场管理办下发告知书,称如在3月25日前不签订协议,并交纳各项费用,将按自动放弃摊位处理,由市场收回另做安排。

  昨天,市场临时增设了两间猪肉铺,“为了保证市场供应,我们只好从肉联厂借调销售员来卖肉。”宏德利远市场管理办李经理称,为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北京市政府117号令》和北京市工商局下发的《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市场须与商户签订销售协议。至于要求商户交纳1万元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商户携带销售款逃跑。李经理说,市场提供肉类给商户销售,一贯的做法是先卖肉后收款,逢年过节,每名商户一天的销售额都有六七千元。

  大兴区工商局市场科值班人员称,根据有关规定,商户应销售市场定点肉联厂的肉类,但收取保证金是市场自身行为,商户交纳多少保证金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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