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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作家再告大东区中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6:31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军报道 陕西省新闻名人、美女作家王真因为“健康权”曾与大东区中医院对簿公堂,一审胜诉,昨天她再告大东区中医院。

  23岁的王真10岁时患上了红斑狼疮。去年3月,王真到沈阳市大东区中医院治病,却在3个月后成为危重病人,于是,她将医院告上法庭。一审胜诉判决后,王真一方又取得了关于更多索赔数额的新证据,于是在昨天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们请求法院
改判医院赔偿王真医疗费32093.1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王真的代理律师孙洪文说,王真最想讨回的是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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