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妈妈不回家 7岁女儿起诉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7: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半年来,我只见过妈妈两次。”在点将台一居民楼里,7岁的珍珍哽咽着说。由于妈妈长期不回家,为见妈妈一面,珍珍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履行抚养她的法定义务。锦江区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此案。

  珍珍和父亲邓民住在点将台一所阴暗的房子里。39岁的邓民说,他和妻子林红1997年结婚后,经济压力一直让这个家庭磕磕绊绊。去年7月两人发生冲突,林红就此离家出走并再也没回过家。去年12月7日,林红向锦江区法院起诉要求和邓民离婚,但法院判决两人不得离婚。林红又上诉到成都市中院,中院仍维持原判。

  邓民说,自林红走后他一直独立抚养珍珍,但他每月只有240元收入,担心长此以往会影响珍珍的健康。“我想妈妈,可是我一直找不到她,我只有告她。”今年3月8日,珍珍向锦江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母亲履行抚养义务,支付她每月的生活费。

  昨日,记者反复拨打林红的两个手机,但语音提示始终是关机,记者无法联系到她。珍珍却反复问着:“阿姨,你能帮我把妈妈找回来吗?”(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记者赵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