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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短工不应成为就业“主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7: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日前,某知名运动品牌代理商在南京招聘兼职营业员,要求一天上班6个小时,但要连续干40天。代理商给出了日薪50元的工资,承诺做得好可以转为正式职工,但一个月内竟没有招到一个人。

  如今企业招聘“打短工”者正渐成潮流,甚至一些著名的大型企业也直接到劳动力市场招聘短期雇员,而且不与这些雇员签订劳动合同,仅是作为一种临时借用的用工方式。

  企业为何要从这种非传统渠道招聘非正式员工呢?说穿了还是在于对这些非正式员工可以不给予正式员工的福利,甚至干同样的工作也可以同工不同酬,至于企业应当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则更是可以堂而皇之的豁免,这样的好事,难怪不少企业对招短工乐此不疲了。类似打短工的用工方式而导致的劳动纠纷正成为劳资矛盾的一个热点。

  “打短工”的用工模式或许在部分行业有其合理性,但不应就此成为一种普遍适用的用工方式。从维护劳动者可持续发展机会以及公平待遇等基本权益角度来看,从约束和建立用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这类“打短工”行为不应成为就业的“主流”。江苏省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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