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警方受理首例发“黄段子”扰民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2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警方受理了首例发“黄段子”扰民的案件。 今年2月中旬,杨某(男)与李某(女)经婚姻介绍所牵线后相识。当日,杨某邀请李某共进晚餐,期间,两人互留了联系电话。由于李某对杨某的自身条件不是很满意,在第一次见面后,没有再和杨某联系。然而,杨某却对李某不死心,经常发短信给李某,并且所发短信的内容逐步“升级”,由一般的问候语变为“黄段子”,并且发短信的时间选择在夜
据了解,近几年,随着手机的普及,手机用户经常可以收到一些骚扰短信,甚至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黄段子”,让人尴尬,甚至造成亲朋的误会。面对这种情况,被骚扰者常常是投诉无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作者 田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