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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药店买药 先看诚信级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0:01 海峡网-厦门日报

  集美海沧药店年内将完成评价体系建设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震洲)今年内,集美区和海沧区的药品零售批发企业将完成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并按照标准,被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和失信四种诚信等级。这是记者23日获悉的。

  据了解,药监部门今年将从企业管理、药品质量、药品经营和服务工作四个方面,对集美、海沧两个区内8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一评价,要求所有药企在企业管理上守法经营,诚信重诺,注重企业诚信形象;在药品质量上保质保量,决不销售假劣药品;在药品经营上不向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不销售虚假广告药品,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药品;在服务工作上做到热情待客,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帮。

  根据要求,参选集美、海沧区2006年度“药品质量诚信药店(批发部)”的必须是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所经营的药品无质量和价格投诉等不良记录,并通过GSP认证;必须配备一名药师或药士,营业场所面积必须达到40平方米(农村区域20平方米)以上。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评选。

  23日,光华连锁杏林店、厦门医药站杏林批发部、厦门医药站灌口批发部、和安药店和康禾药行等18家药企还共同签署了“药品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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