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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 民警根据线索找到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4:47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记者罗德斌

  近日,南昌市东湖交警大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送来的锦旗。锦旗上写着“人民卫士、破案迅速”八个大字。当事人家属为什么如此感谢东湖交警大队的民警呢?

  事情还得从2月26日说起。当晚21时45分,东湖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在洪
都北大道石油公司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小客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伤者徐某是一名年仅16岁的高中男生,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值班民警驱车赶到案发现场,小客车早已逃之夭夭。由于风大雨急,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不久,便传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面对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民警们心里沉甸甸的。

  正当大家四处寻找破案线索时,27日上午,一名

出租车司机提供了关键线索。原来,这名的哥在事故发生时正好跟在肇事车辆后面,由于天下大雨,他隐约听到前面有撞击的声音,后来又依稀看到有人倒下。他感觉前面车辆可能发生了
交通事故
。没想到前面车辆不但没停下,反而加速油门逃离现场。他感到十分气愤,就一直尾随肇事车辆,在一座立交桥上找机会超到肇事车辆前面,记下了车辆特征和车牌号码:白色桑塔纳,赣M52725。

  民警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车主,不料车主常将车出租给不同的人。一番艰苦的排查后,民警将嫌疑对象锁定为南昌市昌东镇某村村民熊某。此时的熊某如惊弓之鸟,在南昌四处躲藏。后来,熊某到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点评

  在我们身边,由于种种原因,还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但交通事故发生后,是选择留下直面责任,还是选择逃逸躲避责任?这既关乎法律,更关乎道德。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遗憾地看到,肇事司机选择了后者。他只顾自己,完全不顾伤者死活,错过了对伤者抢救的宝贵时间。据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此类交通逃逸事件屡屡发生,而且有些人肇事后,甚至采取诸如故意把伤者撞死、借口送

医院却在偏僻处将伤者丢弃等令人发指、丧尽天良的行为,企图减少或逃避责任。这种可耻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在此案中,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了那位的士司机见义勇为的可贵品德和那些交警认真履行职责的敬业精神。这让我们欣慰:人间自有真情在!

  道德是需要积累的。一个人如果平时道德观念淡薄,利己思想充斥脑海,在关键时刻就有可能做出类似肇事逃逸司机的行为。

  让我们每个人都从点滴做起,成为知荣辱、讲道德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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