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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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5:09 深圳特区报 | |||||||||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有调整 “专业实践能力”列为考试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袁立新记者余海蓉)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人事处获悉,200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有所调整,与往年不同的是,“专业实践能力”列为
考生可从广东省卫生厅公众网站下载练习软件。需要注意的是,考生的考试成绩只在当年有效。市卫生局人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专业实践能力”的考试总共设置92个专业考试科目,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申报人须根据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有关执业医师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所选考的专业必须与拟申报的专业和资格档次相一致。另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自2006年起,调整为8月31日(而往年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据悉,目前“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深圳市总共有7个报名点,分别设在市卫生局和各区卫生局。市卫生局人事处已将此次报名考试的相关规定文件在深圳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health.gov.cn)公布,以方便考生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