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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致富心切走邪路 抢劫持刀触犯刑法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8:5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杨某、常某、陶某都未满18岁,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为学得一门吃饭的手艺,三人到西宁市一饭馆当学徒。看到饭馆里经常进出一些潇洒消费的客人,他们心里感到不平衡。歇工后在简陋的宿舍内,三人经常盘算如何去挣钱发财,以尽快改变现在“贫苦”的生活,于是,他们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2004年6 月至7月间,三人窜至南川东路某超市和某粮油门市部、城北区生物园区某
工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伙伴商行”、湟中县总寨镇供销超市等处盗窃作案9起,盗得现金和各种物品,总价值1.2万多元。2005年7月18日,三人又窜至西宁市城北区宁大公路附近,持刀抢得王某的现金700元和手机一部。盗窃、抢劫的物品均被他们变卖挥霍。

  2005年7月25日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久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杨某、常某、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盗窃公私财物,均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归案后又交代了部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常某、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作者:白贤林 宋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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