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认同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扣了业主房屋钥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1:34 汉网 | |||||||||
汉网消息(武汉晚报)本报讯(记者秦杰金文兵实习生石暻)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约存在毛病,不愿意委曲求全签名,物业公司便扣下业主的钥匙,使其无法正常入住。 据介绍,陈忠宝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已向开发商支付了足额房款,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售楼处负责人告诉他到物业公司办理房屋交接。
在该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手续时,公司主管人员拿出了开发商与该物业公司协定的物业管理公约让陈忠宝签字。陈忠宝详细看了公约,发现其中有许多条款剥夺了业主的权利,加重了业主的义务。因对公约不满,陈忠宝拒绝在该物业管理公约上签字。 物业公司遂以其拒签公约为由扣押了陈忠宝的房屋钥匙。陈忠宝对此无法理解,就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开发商却称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没有退房理由,钥匙被扣是他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事。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称,作为房屋买卖关系当事人的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而不能把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内容再强加到房屋买卖关系中来。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公司,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