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获市级文明单位 职工奖金涨三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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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8:01 乌鲁木齐晚报 | |||||||||
今后,届满复验合格的市级文明单位,每年可发给全体在册人员的奖金由2/3个月平均工资增至1个月平均工资。 24日上午召开的2006年乌鲁木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对《乌鲁木齐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规定》再次作了修改。与修改前相比,连续获市级文明单位的职工奖金可提高1/3。市文明办主任魏列佳对规定修改稿中的修改内容和新增内容进行了
据悉,全体在册人员是指当年在岗在册人员,包括7月1日以后离退休人员。已离退休人员,有组织地积极参与本单位或社区创建活动,经单位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单位财力允许的条件下,也可以享受文明单位的奖励,奖励额度由单位自行决定。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规定》1989年11月首次颁布实施,已几经修订,此次修改是在2000年修订的基础上进行的。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陈贵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