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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一户籍协警员因滥用职权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0: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日前,经四川省岳池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岳池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户籍协警员郑志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协警员因滥用职权被判刑,这在四川省还是第一次。

  郑志和41岁,原系岳池县顾县镇派出所协警员。2004年2月24日,经朋友介绍,在没有出具任何户籍证明的情况下,他为一名叫胡道平的人违规办理了户名为“吴军”的户口登
记,并落户于岳池县顾县镇。正是由于郑志和的渎职行为,为胡道平日后的疯狂作案埋下了隐患。

  胡道平原系重庆开县人,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开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7年6月在重庆市金华劳改农场服刑时脱逃。2005年1月12日,在抢劫了岳池县邮政局金库后,持化名“吴军”的户口本、身份证,逃避了司法机关的查处。此后,又多次采用电击、释放有毒气体等办法疯狂作案4起,劫取金融机构、金店和公民财物达数十万元,且致5人死亡。2005年9月6日被警方抓获。

  2005年12月17日,胡道平经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以脱逃罪、盗窃罪、抢劫罪、放火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胡道平得以实施令人发指的一系列犯罪活动,协警员郑志和无意间成了他的“帮凶”。

  检察机关在对胡道平案批捕、起诉的同时,及时立案侦查了为其办理户口登记的协警员郑志和滥用职权案。检察机关认为,郑志和虽系公安局协警员,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系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志和在从事公务活动中,目无法律,超越职权,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规为胡道平办理户籍登记,致使在逃犯胡道平化名吴军,为其实施抢劫逃避司法机关查处创造了条件,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杨光明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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