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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之下许以重诺 打擦边球逃避监管签约家教:举“保证牌”揽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4:12 舜网-济南时报

  “签约为孩子设计清华北大之路”、“签约保证孩子考取预定分数”、“保证学生名次”……曾被这些承诺“三包”的口号引往某些“签约家教”公司的家长们,因巨额资金被卷后大呼上当。

  一个家教公司跑了,又一“签约家教”公司被调查整顿。与此同时,不少市民反映还有数家公司在济南经营“签约家教”,很多家长都是冲着对方的“三包重诺”去的。

  “签约家教”:许以重诺成卖点

  做家教前先签协议,使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化,避免日后纠纷,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规范家教市场之举。

  然而目前所谓的“签约家教”,却重在对家教效果的承诺上。记者看到,协议都言之凿凿:“保证该生考取全年级前20名”、“保证该生考取国家重点本科”……

  签订协议的家长平均花费12000元以上,而这些公司许以重诺的依据,仅是用一些简单题目对当事学生进行长约二三十分钟的测验。

  高中教师:一场测验定前程,不可能

  对此济南中学高中教师刘威认为,仅凭二三十分钟的测验给学生前程下定论,可能性几乎为零。

  刘威称,对学生的了解是长期、渐进的过程,学生成绩的提高也是长时间综合教育的结果。“仅凭几个月的家教,便能保证某学生能上某某学校、考多少分是很不现实的。”

  广告学专家:重诺宣传涉嫌欺诈

  对动辄许以重诺的“签约家教”,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教师丛新强认为,这种重诺利用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的心理。

  丛新强称,一般来说交易双方签约是必要的。但协约的签订,需建立在各方充分理解协约内容的基础上。可家教具有特殊性,谁也无法确定家教的最后效果,仅靠一方承诺是无效的。

  丛新强认为,“包上某某学校”等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承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欺诈、诱导性,有违反广告法之嫌。即使有承诺,广告主也得具备相关机构的资质证明,否则属无效承诺。

  擦边球导致监管空白

  “签约家教”这一模式让相关部门一时难以定性。因为相关公司的营业范围中,有“教育中介”这一项目。但又与中介机构不同,这类公司招聘教师、招收学生有明显的办学特征。可又区别于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办学,因为老师是到学生家中辅导。

  在此基础上,“签约家教”大打擦边球——

  ■擦边球一:工商无法冻结账号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在检查“签约家教”公司时,只能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处罚,而不能控制相关人员,不能冻结公司账户。只有相关公司卷款逃形成既定事实后,由警方介入调查。另外,即便把家教公司作为中介看待,目前也尚未有这一专项注册项目。

  ■擦边球二:专项许可监管缺失

  记者从市教育局成教处了解到,辅导班等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成立前需先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然后进行工商注册。

  可家教(包括“签约家教”)这一模式不符合办学要求,比如必须有固定的教学软硬件设施等。目前家教项目多被一些中介公司兼营。

  ■擦边球三:民政部门鞭长莫及

  受雇于“签约家教”公司的教师,大都是高校在读研究生。但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按目前规定,以学生为主体的机构不具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资质。

  倘若社会人员成立民办非盈利性家教机构,应到先教育部门取得专项许可,再到民政部门注册。若属赢利性机构,应要到工商部门注册。

  (记者 孙华 实习生 王丽冰 张瑜 李恒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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