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法院集中执行积案 强制执行一月收回3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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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5:14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前妻欠下高额债务,前夫为使前妻逃脱债务,多次大闹法院。但最终,还是被法院强制执行回一万余元。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中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集中清理积案一个月时间内,各级法院已经执行了600余宗案件,共收回3000万元欠款,30余人受到了司法拘留的处罚。 阻挠执行被拘15天
1999年11月,邢某购进价值5.6万元的货物,此后邢某因拖欠1万余元货款被起诉至李沧区法院,法院判决邢某支付原告货款等损失13960.6元,可邢某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执行时,其前夫吴某称他们已于2004年4月16日离婚,这些钱中有1万元是他的,应该返还。 法院认为,邢某的债务是在1999年11月份发生的,而两人2004年4月离婚,该债务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吴某仍多次到法院无理取闹,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多次劝说无效后,前天下午3时,李沧法院作出对吴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执行回欠款一万余元。 集中执行收回3000万 昨天,记者了解到,各区级法院已经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执行案件的集中清理,市南区法院从周边区市入手,仅在黄岛区及胶州市两地就执行回案款500余万元。四方区法院则分类统计积案后,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第一批案件执行。市北区、崂山区等法院也都通过各自形成的方式对赡抚养、工资纠纷、借贷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展开了执行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月内各区法院已执行回案款标的3000多万元,30余人因拒不履行义务和干扰执行等原因受到法院司法拘留的处罚。(于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