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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抱走娃娃不还 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7: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离婚后,女儿随父。母亲想念女儿,将其从幼儿园悄悄接走不还。前夫为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杨媛还是不还。执行法官这下犯难了---法律有规定,涉及人身权不能强制执行,不能强制抱娃娃;如果对杨媛罚款或拘留,必将伤害娃娃,咋办?

  离婚了 双方展开夺女大战

  杨媛和赵聪(均为化名)原是一对夫妻。2000年8月生下一个女儿。2004年初两人因种种原因离婚。离婚时两人约定:孩子由赵聪抚养,杨媛每月付给女儿生活费。哪知去年3月的一天下午,赵家人去幼儿园接孩子时,却突然得知杨媛已将女儿接走,并拒不送还。赵聪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将女儿送还,因为杨媛无固定经济来源,对孩子成长不利。但法庭上杨媛表示,她坚决不还女儿,虽然她条件不如前夫,但她会尽心尽力养好孩子。

  经审理,法院判决孩子由赵聪抚养。但判决生效后,杨媛还是不送还娃娃。赵聪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成华法院受理这起执行案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范伟立即与杨媛取得了联系。“我坚决不还。不管受到什么处罚,我都要这个孩子。””杨媛态度很坚决。范伟又去做杨母的工作,但杨母的态度也很坚决:“这孩子是我们的心肝宝贝,要拘留就拘留我。”

  去年8月,范法官带着赵聪及家人前往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希望老师能配合执行。谈话间,得知消息的杨媛母女及亲戚匆匆赶来,一场娃娃争夺战由此展开。一方抱住娃娃身子,一方拉住娃娃双腿,吓得娃娃失声痛哭。

  不得已,有人提议拘留杨媛,但这一提议立即被否决,因为杨媛已表明态度,就算被拘留也不会交出娃娃,这样做既达不到执行目的,又将伤害杨家人的心;有人提出强制抱回娃娃,但法律有规定,涉及人身权不能强制执行……想尽了办法,还是没有好招。

  女方:为了孩子,可以商量

  昨日,记者与杨媛取得了联系。“我懂法律,但我是不会送还娃娃的。”杨媛说,她现在收入不错,正考虑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杨母说,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由她养着,感情很深,但为了孩子好,她愿意和赵聪坐下来谈。

  专家:应按法律执行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巍认为,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性、威严性,杨媛应配合法院执行,否则法院可以对杨媛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虽然这一做法将对孩子产生一定影响,但不能因为个案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当然,既然双方都很爱孩子,最好的办法还是大家坐下来协商解决。

  成华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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