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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7:1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张湘河 通讯员石天)从3月20日起,花垣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城区正式实施,加上此前早已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县27万城乡干部、居民和农民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花垣县从2003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极大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因病返贫等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县23万农民全部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在推行农村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在调查中发现,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广大城镇自由择业的居民和下岗职工均游离于干部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外,近3万人成为医疗保障工作的盲点。为解决好这一部分人的医疗保障,县委、县政府制定了2006年让全县人民人人享有初级医疗卫生保健的具体政策,除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资助增加20元外,对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按每人50元标准筹资,同时,每人每年由县财政补助50元的医疗保健费,在自愿的前提下,统一进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做到全县人口100%%享有医疗保障制度。

  该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兴奋地告诉记者,目前,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已全部登记造册,参合率达100%%。这种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民和城镇居民实行大病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住院每人每年可享受7000元最高限额的补偿。为确保群众得到实惠,县财政已拨款4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上中央、省、州配套资金,今年投入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多达1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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