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棋起争执伤人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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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8:0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韩红星)下棋时和对方发生争执,万某竟找来两人将其殴打致死,近日,即墨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11年,打人者何某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4日13时许,万某酒后在即墨市华山镇某公司工地与薛某下棋,期间两人发生争执。万某自觉没面子,便指使何某、赵某(在逃)殴打薛某,万某又朝
法院认为,万某、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万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万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万某有期徒刑11年,何某有期徒刑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