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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主自动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9:29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鸿光)蒋某为躲避高利贷债主追债,主动向警方自首,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称“法院判刑越重越好”。近日,静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00元。

  现年35岁的蒋某沉湎赌博,家财输光,妻离子散,父母与他断绝往来。去年4月至6月,蒋某与三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骗得4辆“别克君威”汽车,价值近80万元。他
将汽车抵押给他人借“高利贷”,因无力还债,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干脆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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