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高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捅人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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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5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昨日,被告人秦浦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呼市赛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秦浦,男,汉族,大学文化,系内蒙古某高校2002级学生,2005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6年1月23日移送赛罕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4月10日下午,被告人秦浦在内蒙古医院北面的小公园内无故将被害人孙奇抱住,用自备的铁剪刀在其颈部捅扎数下,后被市民制止并扭送公安机关。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奇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赛罕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秦浦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