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残的生存现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7:18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盛文春 赵淑丽_)残疾人助力车本是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代步的交通工具为了解决残疾人的生活问题1995年中残联、公安部、民政部等国家六部委允许残疾人员利用助力车营运。今天的交通环境中“残的”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残的”是否该取缔?是否会砸了一部分残疾人的饭碗?“残的”该何去何从? ★“残的”事故频发
包头市东河区去年“残的”造成的事故频发。 2005年9月22日康某驾驶着包C00298号残疾三轮车载着一名乘客由西向东行驶至通顺街与胜利路口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致使车中乘客受伤。康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5年8月8日李某驾驶无号牌残疾人三轮车由东向西至东河区环城路中段时其车辆右侧与由西向东骑自行车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倒地受伤李某驾车逃逸。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残的”肇事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残疾三轮车是下肢不健全的残疾人专用代步工具可现在却从事着营运性载客。驾驶人自身的身体条件难以保障营运中的交通安全。他们在道路上开开停停喊客拉客,随意拐弯掉头突然停车妨碍了行车安全;有时为了多拉客人还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多数“残的”无牌无证 “残的”司机多数只有残疾证,车辆无牌无照,既没有第三者责任险也没有乘客险如果发生事故司机将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得到保障。事故发生后多数人常常是逃之夭夭使事故难以得到解决。 ★车辆随意改造影响交通 目前对“残的”国家尚没有强制性标准这就使得车辆的安全运行条件得不到保障。有些残疾人为多拉客随意加大“残的”外廓规格有些地方还出现了专门针对载客“残的”的改装作坊拼装或改装这些车辆有的还加大功率给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残的”管理面临困难 虽然“残的”解决了一部分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也为社会减轻了一定的负担然而“残的”存在的问题却令人堪忧。“残的”是否该取缔? “如果完全禁止‘残的’,会引起群众的质疑。”一位交警说。“残的”没有专门牌号,上路也不办什么手续,警方不能对其有序管理,只能被动地上路拦车。对非法营运的“残的”,如果车主有残疾人证,交警暂扣其车辆,批评教育后处以适当的罚款;对于非残疾人无证开“残的”,则按相关规定罚款。这样的处理成效并不能让警方完全满意。因为利润的驱使,部分黑“残的”车主屡教不改,这次打击他,下次还能看到他。 交警强调,“残的”问题牵扯到社会的很多方面,要想根治不能光靠警方。一方面要从源头上禁止销售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残的”;其次,政府部门应对残疾人进行安置,使他们拥有合法的谋生之道。 ?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