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五旬男为找对象办假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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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6:5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飞宇 通讯员 周军)只因比女友年长10岁,两人交往受到家里阻挠。为取得女友家人同意,50岁男子竟买假身份证隐瞒实际年龄,被铁路警察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罚款200元。 4月13日上午9时许,包头车站派出所副所长吴俊斌带领民警厍宇翔在车站候车厅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持有一张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民警将该男子带到值勤室审查。
经核实,该男子姓沙,家住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王洼村。据沙某讲,这张假居民身份证是他花50元钱从私人手中购买的。 2005年10月,沙某的妻子因车祸身亡,沙某只身一人来到湖北某地打工。在打工期间,沙某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小他10岁的女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女方的家人知道此事后觉得沙某岁数较大,反对他们继续来往。为了取得女方家人的同意,沙某虚报了自己的年龄,并花钱找人制作了一张比自己实际年龄小6岁的假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沙某因购买、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被处以200元罚款。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