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撞人案司机赔偿35万 称愿当死者父母干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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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0:3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邹乐报道 “他(死者)和我同岁,如果以后他的父母同意,我愿意做他们的干儿子,弥补我的罪过。”昨天上午,“宝马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张建接受检察官提讯时说。 承办该案的朝阳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张建的家属已将35万赔偿金给了死者家属,该案将于下周移送法院。
心虚 事发40分钟后曾返现场 据张建说,案件发生的晚上10点刚过,他驾驶一辆红色宝马车撞人后,因为害怕又晕血,没有下车就离开了,四十多分钟后,曾折回现场寻找受害人。 “回去后现场只剩下一些残留物和一片血迹。我知道他(死者)肯定是被人送医院去了,我就去朝阳医院和民航总医院找了一圈,但没找到。”张建说,从他逃逸到被抓捕的一段时间里,他去了很多次医院,试图寻找被撞者,但是因为害怕,他只对医生说:“想找一个被车撞了的朋友。” 害怕 肇事逃逸期间天天看报 “我知道我撞人了。事发后,我便天天看报纸。”昨天上午,面对检察官的提讯,24岁的张建有问必答。张建说,去年11月10日晚上事发后,他从第二天开始就一直关注报纸,生怕撞人的事被曝光。 “我周一(去年11月14日)在报纸上看到了消息,想过自首,但那时车都修完了,证据都毁灭了,我就想着能走一步算一步吧。”张建苦笑着说,“我当时太天真了,了解的法律知识少,撞人后只知道害怕,所以就逃跑了。” 逃避 父亲曾要替儿子去自首 “宝马车是我父亲的,我当时是去给他洗车。发生这事儿后,我怕家里人担心,就没告诉他们。等到车修好了之后,我看实在瞒不过去,才告诉父亲。” 张建说,父亲知道后就劝他自首,但他没同意。“父亲说:‘那我去自首,就说是我开的车’,”张建边说边用双手捂脸,此时他的眼圈已经泛红,“我怎么会让父亲去呢?” 悔改 愿意资助死者弟弟上学 “被抓后我才知道,他(死者)也24岁,和我同岁。如果他们的父母同意的话,我出去后愿意做他们的干儿子。他弟弟就是我的弟弟,我愿意资助他上高中和大学……” 张建说前几天见过律师,从律师那里得知父母已赔付对方35万元。律师告诉张建,他的父母去看过死者的父母,和那一家人相处得很融洽,开庭时,他们可能也会去,还有可能帮张建说情。 愿望 能和父母妻子吃顿饭 在看守所里呆了3个月,张建说他想家人了。“不瞒你们,前一个月,我整天以泪洗面。我想父母和老婆,觉得对不住他们。” “我和老婆恋爱4年,结婚1年,都是她照顾我,我很少照顾她。在看守所这段时间,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出去后我会做孝顺的儿子,做合格的丈夫。” “我现在最渴望的事就是和家人一起吃顿饭。”张建说。 事件回放 2005年11月10日22时04分,在朝阳北路黄渠村人行横道上,一辆高速行驶的红色宝马闯过红灯,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一辆摩托车撞飞后逃逸。 从监控录像上看,事故发生时,骑车人在路口准备横过马路,他按下过街灯,待前方绿灯后,才开始通过马路。就在摩托车前车轮即将挨上对面马路时,突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全过程不到1秒钟。 两车相撞的瞬间,轿车底部蹿起一道刺眼的火光。肇事车后来向东逃逸。伤势严重的孙万忠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4岁。 今年1月17日,张建在朝阳区水南庄的住所附近被警察控制。1月22日,张建向警察承认了撞人的事实。警察于1月底在广东佛山一个无人看管的停车场内找到了肇事车辆,并“缉拿”回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