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之争拿羊撒气致使38只羊丢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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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3:2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邻里之间因为牧羊发生纠纷,互不相让。邻居一怒之下,拿羊“撒气”,把对方打伤后将300余只羊驱散,致使38只羊丢失。38只羊到底由谁来赔? 牧羊发生纠纷 薛青和宝力格是邻居,同住包头市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
薛青说,2004年5月17日上午,她赶着羊群在自己的草场上放牧,邻居宝力格因为和她以前的积怨,来草场上寻衅滋事。宝力格殴打薛青,将薛青的300余只羊向北轰到200米之外。 事情发生后,薛青向达茂旗公安局报案。警方确认了丢失的羊为38只。薛青说,当年单只羊价为260元,她共计损失了9880元。 宝力格因殴打致薛青为轻微伤,被达茂旗公安局巴音敖包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 状告邻居对其人身损害 人伤羊丢,薛青损失不小。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宝力格赔偿3618.58元。 2005年3月29日,达茂旗人民法院判决宝力格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薛青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662.72元。 判决下达后,宝力格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9月23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由上诉人宝力格给付薛青人身伤害赔偿款2600元。 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刚结束,2005年10月13日,达茂旗人民法院对薛青状告宝力格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下达了判决。 判决认定:“薛青丢失38只羊是事实。羊丢失是宝力格驱散薛青羊群所致,但薛青对羊群亦有管理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最后判决:宝力格赔偿薛青大绵羊15只。 这份判决下达后,薛青说,自己当时被宝力格打伤,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宝力格驱散她的羊群,她根本无法制止,法院怎么才让宝力格承担15只羊的赔付,而自己却承担了23只羊的损失? 在法庭上宝力格称,当时,薛青赶着羊是在他的草场上放牧,他将薛青的羊驱赶出自己的草场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5年12月28日,包头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薛青的上诉。薛青觉得这官司打得让她迷惑不解:法院既然确认了“羊丢失是宝力格驱散羊群所致”,那为什么才让他赔丢失的羊的三分之一? 截至记者发稿前,薛青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