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同居:无奈的浪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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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8:22 央视《法治在线》 | |||||||||
央视《法治在线》5月15日播出《银发同居-无奈的浪漫》,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不久前有专家对全国各地的4000名老人进行了一次关于再婚话题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单身老人有再婚意愿的占37%,可真正付诸行动的却不到7%,又想老来有伴,又不想面对一系列压力,于是一个叫做“银发同居”的词出现了。然而,本为了寻求温馨浪漫的老人们在选择银发同居的同时却总会遇到些躲不开的麻烦,让我们先来听听曹阿姨的故
三年前,曹阿姨从贵州老家到苏州做保姆雇主是一位离休老干部。 曹阿姨离婚多年,老干部也丧偶已久,两位老人慢慢产生了感情,希望结婚,当他们征求儿女的意见时却遭到了激烈反对。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得搬了出去,像很多想要再婚却又遇到重重阻碍的老人一样,默默地把行李搬到一起过起了同居生活。 为了让日子更惬意些,曹阿姨和老干部还合买了一套房产。 曹阿姨 我身上有老家带来的2万块钱,这个老头出了八万块钱,一共买了一套房子。 让曹阿姨想不到的是,就是这套十万元的房产,日后却惹来了躲不开的麻烦。本来,曹阿姨和老伴的日子过得是自得其乐,可偏偏天有不测风云,幸福的生活才过了半年,老伯突然去世,两人合买的那套房产的归属问题一下子就成了问题的焦点。 曹阿姨 去世了他的儿子就来争这套房子,一争这套房子我说坏了,又没有结婚证,又没有买房子的证明,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 十万元的房产,里面有两万元是曹阿姨辛苦挣来的家底,但口说无凭,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证不能证明曹阿姨也拿出了2万元的积蓄。原本浪漫惬意的银发同居到最后留给曹阿姨的只是一声叹息。 银发同居带来的伤害并不少见,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的徐迪起律师就曾经面对过不少有着类似经历的老人。 律师 徐迪起 要求我们帮助他们怎么样能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区分他们之间混淆在一起的财产,甚至有些人在分手的时候还提出一些无理要求,要求双方赔偿损失费。 对很多老人来说,银发同居似乎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既满足了感情需要,又躲开了再婚所带来的麻烦,然而,少了一纸结婚证书也意味着这段感情没有法律上的保护。律师认为,老年人选择同居来避免再婚所带来的麻烦并不明智。一旦双方关系发生了变化或者一方去世都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遗症。双方的权利义务区分不可能像正式结婚的夫妻那样清楚明晰.如果老人觉得利益被损害,道乏远涕泣诉讼,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法院在确认双方财产分配方案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然而,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重重压力,有感情需要的老人做到两全其美又谈何容易,老人们一方面希望和老来伴幸福相依,一方面又不愿意与儿女发生矛盾,老人们该如何选择呢? 律师 王芳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 同居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最好还是选择正式登记 但为了避免老人再婚带来的麻烦,可以在再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将老人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双方的养老、生病如何护理等问题一一写明,叫“协议再婚”,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老人的权益。 法律专家认为,老人寻找另一半共度“夕阳红”,最好的途径还是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婚姻关系。当然,婚前可以就双方和子女关心的问题,签订《婚前财产公共协议》等法律文件,确定财产继承、老年赡养等方面的问题,以此争取子女的支持。 婚姻法专家 双方老人应充分沟通 最好子女 也在老人婚前沟通好 主持人:希望想要再婚的老人都能用适当的方法化解再婚可能遇到的种种矛盾,追求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夕阳下的幸福。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