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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劫匪拒捕开枪打死警察被判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5: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辽宁劫匪拒捕开枪打死警察被判死刑(图)

李学全在法庭上■本报记者胡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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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2005年11月6日下午,葫芦岛兴城市双树乡派出所民警吴国林,办案归途遇到劫匪持枪抢劫女出租车司机。面对劫匪的枪口,吴国林勇敢地冲了上去。劫匪开枪射击,吴国林中弹牺牲

  吴国林先后被授予公安二级英模、人民卫士等称号。

  杀害吴国林的凶手李学全作案的次日被抓获。

  晨报讯 伴随着哗啦啦的脚镣声,昨日9时许,杀害英雄民警吴国林的凶手被带进了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大厅。

  “李学全抢劫作案7起,故意杀人作案一起,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首先宣读了对李学全的起诉书。

  “我对指控我的罪行没有异议。”李学全回答。

  经过短暂的休庭评议后,法庭于11时50分宣判:李学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国林,那名持枪劫匪被判处死刑了!”对着吴国林的照片,吴国林妻子的眼泪涌了出来。

  庭上自述 手枪是“花钱买的”

  庭审中,李学全对自己杀害吴国林所用的手枪来历做了交代:2004年8月他在广州花7000元钱买的,就带了一发子弹,从吴国林身体里取出的子弹弹头就来自这颗子弹。

  李学全买回手枪后,自2005年10月7日开始抢劫作案,其中伙同他人和自己单独抢劫出租车司机5次,抢劫摩托车一次,入室抢劫一次。

  这几次抢劫,李学全的手枪全都用上了,手枪不是顶在被害人的脑袋上就是胸口上。

  开枪因为“他穷追不舍”

  “我开枪打吴国林,是他给我逼的。”李学全这样讲述他杀害吴国林的动机。

  李学全说,自己抢劫后,吴国林对自己穷追不舍,他不得不开枪。

  法庭特写 法庭上拼命承揽其他人罪责

  与其他共同犯罪案被告人互相推卸责任相反,李学全拼命地承揽其他人的罪责。

  李学全被指控的7起抢劫案件有5起是与他人一起干的。

  公诉人问李学全:“张英(与李学全共同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现在逃)事先知道抢劫吗?”

  李学全回答:“不知道,他什么凶器也没拿,抢的东西都归我了。”

  但是被抢劫的人则在报案时,说张英拿了一把刀。

  法官分析:李学全这样说,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肯定要被判处死刑,所以才为其他犯罪嫌疑人开脱。

  法官说法 判死与杀的是否警察关系不大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审判人员。

  记者:“判处李学全死刑,是否是因为他杀害的是一名警察?”

  法官:“李学全开枪故意杀人,导致一人死亡,情节恶劣,而且李学全还是刑满释放后不满5年再次犯罪,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李学全死刑是完全按照李学全所犯的罪行和法律规定进行的,与被害人是不是警察关系不大。”

  此外,李学全没有聘请律师,法院依法为李学全指定了辩护律师。

  律师在为李学全辩护中认为,李学全只应定抢劫一个罪名,因为李学全故意杀人和非法持有枪支两罪被抢劫罪所吸收。但是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

  稍后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承办案件的法官说,判决前,李学全仍然被认为是无罪的,他依法享有律师辩护的权利。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如果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法院应该为其指定律师。

  亲友表现 “我们不是李学全的亲属”

  吴国林的妻子昨日是作为旁听者出现在法庭的,她并没有提出让李学全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

  吴国林的妻子对记者说,自己只希望让李学全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学全的亲属也出现在当日的法庭上,眼睛盯着李学全。

  记者试图采访他们,他们却回答:“我们不是李学全的亲属。”(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胡清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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