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从杀人现场返回取枪续:死者家属获赔1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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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1:10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景剑峰 田加刚 发自广东恩平 《民主与法制时报》5月22日的《民警从杀人现场返回取枪》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全国100多家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并声援受害者家属。与此同时,当地公安和检查机关也立即介入调查。7月3日,受害者家属及当地众多居民致信本报,感谢本报在第一时间的为民伸张正义。同时,受害者家属称,本报报道后不久,恩平市政府已经向死者家属支付
广东恩平市公安局向本报证实了市政府向死者家属支付14.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的说法。有关负责人说,本报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以及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报道刊发后,江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 6月上旬,恩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向本报发函称,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和江门市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做出的调查结论,东成血案中民警处警符合有关规定。 指挥中心称,“当接到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处警时,被害人一家4口人均被砍,其中3人已当场死亡,黎如意重伤昏迷,凶手再次回来砍杀黎如意时,先期赶到的民警梁其乐即喝令梁瑞辉放下凶器投降,梁不予理睬,继续挥刀将黎如意砍死。” 指挥中心还说,联合调查组认定处警民警、治安队员处警行为符合程序。“当时我局东成派出所接到村民梁炳森电话报警称‘该村有人打架’,接警后,两人考虑到可能是村民之间的打架斗殴而没有携带枪支、警械,按规定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警。”但梁炳森告诉记者,他是“看见梁瑞辉砍人”后才报警的。 对上述说法,受害者家属说,“调查组和指挥中心既不向我们家属调查,也不向现场目击群众调查,仅凭民警一面之词就下结论,极不公正。”受害者家属说,“在民警第一次赶到现场时,梁惠琼、梁欣仪都只是受伤,如果民警及时制止凶手而不是临阵脱逃,她们就不会第二次被凶手砍死。” 死者家属还指出:凶手两次砍死4人前后持续十几分钟,其间还追杀过另外两人,而派出所离现场近在咫尺,若说警察是在人被砍死后才赶到现场,那么就是在十几分钟后才出警,也严重违反了程序。 处警情况究竟如何?当事双方还没争论清楚,事情在6月突然发生了转折。 6月29日,梁家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大致包括:撤销行政诉讼案、不向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不聚众闹事。死者家属称,恩平市政府向死者家属支付14.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后,希望死者家属将状告公安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撤诉。 6月29日,死者亲属十余人正式从法院撤诉,并领取了14.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从人道主义考虑,梁家确实受到伤害最深,经济也确实困难,也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形式,让他们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 恩平市政法委一位负责人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对于承诺书,这位负责人说,“确实存在,但是梁家主动要求的。” 新闻回顾:2006年3月2日,广东省江门恩平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凶杀案。案发数分钟,接警的警员赶到现场,在与凶犯对峙时,苦于手无寸铁,民警返回派出所取枪、求援。在这个过程中,凶手再次行凶,终致一家四口人分别被砍伤致死。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