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发泄奸杀八旬老太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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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3:50 北京晚报 | |||||||||
张俊峰被押赴刑场王文波摄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王文波)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批重犯执行死刑,其中包括酒后失控强奸并杀死邻居84岁老太太的李志强、被老板斥责为家贼后竟杀死老板儿子泄愤的张俊峰。临刑前,几名重犯一言未发。 小汤山居民李志强找不到工作,为了发泄竟强奸并杀死了84岁的老太太王某。一中院审理后查明,今年27岁的李志强于去年4月21日23时许,酒后起意强奸王某,遂到王某的住处
2004年4月,18岁的张俊峰来到北京刘先生开的水站做送水工。据张俊峰供述,有一次他送了3瓶水,应记成3元,但他记成了1元,老板知道后就骂他:“把3块钱记成1块钱?你这个家贼!”他愤然离开水站。离开时他拿走了刚结算来的100元水钱和自己的身份证明及几瓶饮料。回到家后,张俊峰被父母送到计算机学校学习,但一想起在北京打工时受到的斥责,张俊峰就不痛快,对老板的不满渐渐转成了仇恨。去年6月4日,张俊峰向学校请假乘火车来到北京。次日,他径直来到刘老板家中,诱骗独自在家、年仅11岁的刘老板之子小涛打开房门。张俊峰进屋后将小涛按倒并用菜刀猛砍其头部、颈部等数刀,致使小涛当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