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者应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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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0:14 郑州晚报 | |||||||||
跳水救人记者评点记者良知 一位网友这样留言:面对这位女记者,我们更多地看到了人性的善良,一位记者的职业良知,也更让人看清楚那些背离人民的新闻记者的丑陋嘴脸。事实上,记者在新闻采访中更应该强调人性化,说白了就是要有人情味儿。曹爱文的出现,可以让老百姓重新认知我们的新闻记者,重新审读我们的新闻节目。
同曹爱文一样,本报摄影记者王梓在一次采访中,同样放弃了拍摄小女孩落水瞬间,而是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出小女孩。 2003年下半年,在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一条自来水主管道爆裂,形成一个3米宽、5米长、6米深的一个大水坑,当摄影记者王梓与文字记者刘德华赶到现场时,警方已拉上警戒线封锁此处。 由于是下午下班时间,此处又为郑州市交通要道,行人与车辆迅速增多,现场一下子失去了控制。 一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突然走进水中,由于目标较小警察没有发现,一下子坠入深水坑,两三秒的时间没了踪影。与此同时,王梓一跃跳进水中,在水下发现了孩子的书包,从小学生身后抱住她浮出水面,因为溺水时间较短孩子最终获救。 第二天,在本报见报图片中虽然没能刊发出现场图片,但记者救人的行为被市民给予了高度评价。为此,本报奖励摄影记者王梓2000元,郑州市有关方面就此专门下发了向其学习的文件,郑州电视台绿城对话也制作了新闻专题。 2006年7月21日晚,谈及记者救人的情景,王梓已经不愿再提及此事,觉得任何人碰到这种选择时都不会犹豫:“新闻与生命孰重孰轻,是很明显的事,作为职业来讲新闻重要,作为人的良知来讲生命更重要。其实,不仅是新闻工作者需要这样做,每一位公民遇到这种事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这是公众的良知,这也是整个社会的良知。如果大家见死不救,成为一个个冷漠的看客,这才是一种畸形的新闻,是一种冷漠的新闻,更是一种没有任何人情味的新闻!” 新闻价值取向VS记者形象 “我当时根本就没想太多,就是希望能留住孩子那一口气。大家都努力了,但是孩子还是没有救过来,我们都很伤心,不过我想说我已经尽力。”曹爱文对自己如此评价。 “记者救人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事,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响,并给予记者如此之高的评介,从另一个侧面也映射出个别新闻工作者背离了记者的良知与价值取向。”摄影记者王梓如是说。 “暴力”、“腐败”、“自杀”、“一夜情”等词汇,很容易在当前的很多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传媒上找到,而这背后,是部分传媒的功利心在作祟。目前社会价值观多元化,但作为传媒人,有着怎样的新闻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着受众的道德评判标准。 网友“焦作小李飞刀”说,记者不仅仅需要抓取突发新闻,更应该在社会的各个层面的采访中彰显出这样的良知。曾经有的记者收红包搞虚假新闻,得好处为有权有势者歌功颂德,还有的公然勒索以曝光相要挟,更有甚者集体收取煤矿主的红包采取不予报道矿难为回报。某些记者种种的卑劣行为玷污了“记者”这个神圣的称号,滥用人民赋予无冕之王的职权,影响破坏了记者的群体形象。 在首届河南省十佳新闻工作者给全省新闻界的倡议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新闻宣传工作是一项关乎责任、道德、操守的职业,我们的作品、我们的言行都将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要做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首先必须做好一个人,一个具有高尚情操、具备健全人格的人。坚持从做人做起,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以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以新闻报道良好的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信赖与尊重。” 事实上,无论是曹爱文还是王梓,他们的行为已经成了一面镜子,一面可以让每一位新闻工作者映照出自己的良知与价值取向,映射出自己是否具有人文关怀意识的镜子。 “新闻记者不应该是社会生活的旁观者,应该是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者。”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锐说,新时期的新闻工作者应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郑州晚报记者 陈祖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