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飞窗砸破脑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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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遭无妄之灾者正为谁该付医药费大伤脑筋 本报讯记者魏新颖、实习生李静雯报道:在南海大沥打工的祝先生,最近被铝合金窗砸成重伤。由于屋主、租户、推窗者都牵涉在内,受害者不知找谁负责。 被砸伤者名叫祝灿荣,他告诉记者,7月19日晚7时许,他与工友在大沥一间士多前
由于祝先生的头、背及手臂都受了伤,其中头部还被玻璃插入2厘米,需再行手术,但手术费需要1万多元,祝先生一时付不出。祝先生无奈地说:“不知何时才能追回医药费?” 究竟谁该对此事负责?记者采访了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的余建军律师。他认为,事故所牵涉的三方即屋主、租户、肇事的麻将客都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其中屋主的责任理应最大,因为他有维护房屋结构安全的义务并须为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报料人祝先生,三等奖100元) (Phoebe/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