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金帮在海沧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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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5: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杨志艺 辽远)近日,一个专门在公交车上抢夺女士金项链的犯罪团伙受到严惩,海沧区法院对8名团伙成员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5年。 团伙的头目邹某是黑龙江省虎林市人,2001年4月16日因抢劫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4年8月29日刑满释放。他来厦后以招工、免费提供食宿等为诱饵,纠集、诱迫一些外来无业社会小青年从事抢夺。为提高作案的成功率,邹某亲自授课,
2005年11月1日,邹某被警方包围,他从公寓5楼翻越到4楼天台逃跑,摔断了双腿,被送往厦门市174医院治疗。警方支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而法院每次提审被告,都是专人专车,三番五次在福州与厦门来回奔波。(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