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字之差 要求高温补贴被辞工人维权受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9: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2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朱剑庆) 在宁波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工作的湖北籍务工人员陶某为了向公司要求高温补贴,采取联名申请的方式,发动公司员工签名,陶某最后被公司负责人辞退。此事经众多媒体披露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极大反响。近日,陶某以辞退不合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为由向余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7月27日上午,余姚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7月27日上午8点15分,余姚市劳动争议仲裁合议庭宣布开庭,然而仅仅过了5分钟,首席仲裁员就宣告闭庭。原因是陶某在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中,把被诉人写成了“余姚市安山强簧有限公司”,而不是之前他一直提到的“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一字之差造成了被诉主体上的差异,由此被诉方的委托代理人一开始就当庭提出了异议。虽然陶某承认主体有误,表示愿意接受当庭更改,但被诉方委托代理人拒绝变更。因为陶某起诉的主体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席仲裁员作出了闭庭裁定。 陶某当庭要求撤回本次申诉,并表示将在咨询有关法律人士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打算。但陶某同时表示,他不会因一字之差而放弃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