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给小偷连写三封感化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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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1:37 三秦都市报 | |||||||||
“两天过去了,不知拿错我裤子的你是否看到了我的留言。”7月23日至28日,西安市北郊梁先生已向偷走自己裤子的小偷连写三封公开感化信。信上说:“现在裤子对我来说已不重要了,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提醒你以后不要犯类似的错误。” 梁先生在西安北郊某文化单位供职,独自租住在莲湖区联志村一民房三楼。7月20日他一咬牙购买了一条69元的黑色七分休闲裤。穿了一天,7月23日零时清洗后,晾在窗外楼
23日下午,梁先生在确信自己裤子真的被盗后,写下了第一封公开信:“谁错拿了我的裤子,希望你能送归原处。谢谢!”并贴在楼梯口,但没有一丝反应。 24日,梁先生又将一封写有“等了一天了,裤子还是没回来,我宁愿相信是你拿错了,不是永久拿走了,尽管它不是很值钱。”续贴在第一封信之下。梁先生心里有些迷惑,自己院内人多,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明说人家偷了,可能伤害小偷自尊,诱发逆反心理。 25日,在丢失裤子第三天,梁先生写下了第三封公开信,他在信中说,现在裤子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了,只是希望那人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如果你良心发现,归还我的裤子,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除了加写了八个谢谢之外,梁先生还在信末提醒:“今晚我不回家,若你归还裤子,我提醒你要乘夜深人静之时,避免被人发现。” 昨日,面对记者的采访,梁先生否认自己的迂腐天真,他解释说:“小偷也是人嘛!我相信会被我感动。”还称,自己会将感化信写下去,也许裤子真的不会回来,同时梁先生说,自己将感化信通过媒体发布,希望对其他小偷也有教育作用。 本报记者 毛蜜娜 实习生 王青 高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