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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朋友强奸女友 报复杀人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1:37 三秦都市报

  2006年6月26日,高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城关派出所报案称:该县电力局东围墙外玉米地内一男被害。此案系一起凶杀案件,死者为男性,约18岁左右。高陵县公安局迅速组成“6·26”专案组,从查找尸源入手,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7月13日,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叫李斗(化名),现年18岁,无业。生前和长安区子午镇一个名叫王喜的人关系密切。

  7月27日上午,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王喜抓获,望着抓捕他的民警安宇,王喜不可思意地说:“没有想到高陵县的警察这么厉害!”

  昨日,王喜对记者说出了他杀害李斗的原因和整个经过:“我和李斗在一年前认识,我们整天在一起玩,一起上网,一起去盗窃别人的车牌。在我和李斗相识半年后,我便认识了他们村的一个女的,开始谈恋爱,今年5月份另外一个朋友对我说:‘李斗将你的女朋友强奸了。’随后,我压住心中的恨把李斗叫来问是不是真的,李斗说是真的。从李斗说那句话开始,我就有了要杀李斗的想法。7月25日中午,李斗约我到临潼见面,我便将买好的匕首带在腰间。在临潼见面后我又改变了主意,因为李斗本身就是临潼人。我给李斗说:‘咱晚上去高陵,那儿我早都踩好点了。’当天晚上我们就去了高陵,后来我故意找茬和他吵嘴,就把他给杀了。”

  本报记者 晁阳 通讯员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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