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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者颈上40克金项链丢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4: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交通事故发生后,死者薛某的尸体被急救车从现场直接运至殡仪馆。但当薛某家属赶到殡仪馆后,发现薛某生前佩戴在颈部的一条40克金项链不翼而飞,家属遂起诉殡仪馆及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返还这条价值8000元的金项链。前天,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根据薛某家属的起诉,交通事故发生于2006年4月5日2点,当时,薛某独自驾车由机
场高速路向北四环引桥方向行驶时,撞上桥墩而被烧死。家属说,薛某生前,颈部佩戴有一条重达40克的黄金项链。同时,处理事故现场的朝阳交通大队的民警也证实,当时薛某尸体的颈部确实有一条黄金项链,且未因事故而损毁。交警现场处理后,将佩戴着黄金项链的薛某尸体装入了运尸袋,之后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的急救车将尸体送到了北京东郊殡仪馆存放。然而,当天下午5点,当薛某家属赶到殡仪馆时,项链已经被盗。薛某家属指出,薛家已全额支付运送及保管尸体的费用,急救中心和殡仪馆有责任妥善保管薛某随身物品。

  对此,东郊殡仪馆刘姓馆长将责任指向运输环节,他说,薛某家属赶至殡仪馆并发现项链丢失后,当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核实过程中,在场的4名工人都表示没看到金项链。刘馆长指出,殡仪馆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凡是遗体身上携带的物品,入馆时都会先登记造册,后再由家属签字领取,而且多年来一直如此。刘馆长表示,殡仪馆事后曾调查过此事,但是尸体到达时,全部在场的员工并无一人看到过那条金项链,因而责任不在殡仪馆,况且遗体到达殡仪馆前,还曾经过交警、急救车这两道环节。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急救大夫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了交警清理现场,并将尸体迅速地运送到了殡仪馆,至于金项链,应由警方来确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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