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存款嫌犯将熊写成能 少4点浑不觉银行补偿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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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7: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窦清 通讯员 刘再华 汪新元)孝昌法院昨日透露,该院近日调解审结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因未发觉取款凭条上的签名错误,孝昌某银行补偿储户熊某8000元。 审理查明,5月20日,熊某在孝昌县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两男子站在熊某身后,其中一男子朝地上丢了10元钱,并示意熊某掉了钱。
熊某弯腰捡钱时,一男子迅速将一张废卡插入自动取款机中,熊某起身抽出该卡后离开。随后,两男子持熊某的银行卡,按获取的密码到该银行营业大厅柜台取款3.7万元,但两人在取款凭条上签名时,将“熊某”写成“能某”,而银行工作人员并未发觉这一错误。 5月25日,熊某发现存款数目不对,经查询得知其存款已被盗取,且签名错误,便与当事银行交涉。因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孝昌某银行补偿熊某8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