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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被打坏找同乡帮忙泄愤 挟持他人触刑律全部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11:30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马新)因在争执中被人打坏牙齿,一男子为报复,与同乡持械威胁对方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结果触犯刑律。日前,该男子及其同乡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管某、王某、张某均系山东省来津打工人员。今年3月5日,管某、张某因故与被害人朱某发生争执。期间,朱某打坏了管某的牙齿,管某为此怀恨在心,于是伙同王某、张某
到市场上买了西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欲行报复。3月8日13时许,三人在东丽区一公厕内偶遇朱某,怒火中烧的管某遂与王某一同上前对朱某进行殴打,并让张某拿来西瓜刀和电棍对朱某进行威胁。管某则用铁链子勒住朱某脖子,并强行将朱某带上出租车限制其人身自由。在车内,管某还勒令朱某给亲友打电话,拿来赔偿费2500元。朱某家属接到电话后当即报警。当管某、王某、张某挟制朱某到军粮城某车站时,公安机关及时赶到将朱某解救出来,并将管某等3人当场抓获。

  东丽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管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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