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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高参”助社区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1:53 新京报

  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与法官定时联系、定点沟通、定向调研

  ●东华门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调解要合法、合理,注重证据。”前天,东城法院法官王禹给东华门街道社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介绍了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我们和东城法院建
立了调解联动机制,让法官走进社区指导调解。”东华门司法所负责人李莉说。

  东华门街道东厂社区调解人员王玉琴介绍,现在的调解集中于施工扰民,一有施工,居民就找到居委会,要求施工方给补偿费,调解人员需要到施工方交涉,回来再和居民沟通,条件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施工方与居民的座谈会,看似简单的调解,有时候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调解的一般不是大事,经常是邻居之间因为卫生问题吵架或者打架,非常生气地来到居委会,如果调解不了,如果一方有一点伤,他们就有可能闹到法院。”王玉琴说。法官王禹介绍,很多小事没必要到法院,当事人费了很多时间,往往就是争一口气。

  东华门司法所助理员郭颖介绍,街道与派出所建立了一个联合调解室,但需要调解的事情太多,无法满足需要,而且社区有2000多名调解人员,需要进行关于调解的培训。据介绍,东华门街道与东城法院建立了联动机制,与东城法院法官定时联系、定点沟通、定向调研。

  司法所助理员郭颖说,社区调解员需要调解技巧和能力,而法院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来指导社区调解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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