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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名烟为幌专干调包勾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2:03 大连晚报

  收购名烟为幌专干调包勾当

  一外地人团伙一次骗得两市民47条“中华”牌香烟,团伙的头儿被判拘役

  ■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一个外地人组成的团伙,专门在大连用假烟骗取真烟,并且屡屡得手。最近,这个团伙的头儿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29岁的马某是安徽省农民,他伙同老乡林某和张某,于2003年6月间在大连市中山区一早市内,租下了一个摊点,专门收购名烟。2003年7月初,市民张某和王某携带50条“中华”牌香烟来到该摊点欲销售,马某伙同林某和张某,采取调包手段,用假烟骗取了真烟。同年7月4日,马某又与林某、张某以及另外两个人,将45条假“中华”牌香烟准备好后,约市民李某和杜某携带香烟到他们的收烟摊点进行“交易”。其间,由马某和林某负责引开市民的注意,由张某以检查烟的真伪为名,将两个市民携带的真“中华”牌香烟调包,后以收购香烟的资金不足为由,让两个市民将假“中华”牌香烟带走,共骗得两个市民的“中华”牌香烟47条,价值14100元。

  事情发生以后,市民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当地民警展开侦查和搜捕,但是,马某和林某已经不知去向,民警将张某抓获,当地法院已经将他判刑。2005年5月10日,马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将2600元赃款拿了出来。随后,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9月7日指控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中山区人民法院最近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通过这起判决,公检法部门的同志特别告诫广大市民,在做名烟名酒的“交易”过程中,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坏人蒙骗,遭受经济损失。如果一旦发生被骗,要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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