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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4年未办理过户手续 房主前妻“杀”出争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2:51 青岛新闻网

  卖房4年后前妻“杀”出争房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房主应尽快为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刘某在4年前购买了一处房子,房款付了一大半,但对方却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刘某只好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这时对方的前妻又突然“半路杀出”,一再表示房子是
她的,并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加入到了房屋产权的争夺中。经过一番辩论,近日刘某终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成为法院判定的房屋所有人。

  买套住房4年没过户

  2002年,刘某通过他人得知,高某在重庆南路有一套住房要出售,便与高某取得联系,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16.2万元成交。

  当年5月,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的税费后,刘某支付了过户手续前应交纳的13万元房款,高某将钥匙交给了刘某。可是此后高某始终没有与刘某办理过户手续,事情一拖就是4年,期间高某还曾出国一年。得知高某回国的消息后,刘某再次找到高某,商谈房屋过户的事情,仍然没有结果。去年下半年,刘某无奈将高某起诉到了法院。

  房主前妻“杀出”争房

  就在刘某提起诉讼后,高某前妻周某突然出现,并向法院称,当年她和高某离婚时,高某答应要将涉案房屋作为财产分割给她,而刘、高二人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要求法院撤销刘、高二人的房屋买卖协议,把房屋判给她,周某也因此被列为案件第三人加入诉讼。

  庭审三方激烈辩论

  庭审中,刘某调取了高某夫妇当初的离婚协议,证明他们当初并没有就房屋做分割,后来高某申请了房产证明,房子现在的产权人为高某。

  高某称,他并非不给刘某办过户,当初卖房时,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后来他又因为出国等事情耽误了。周某表示,她和高某离婚时没有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房屋的产权,后来两人商议后又重新补签了协议。

  由于周某的出现,刘、高二人的官司演变成刘某和周某间的房屋争夺案。

  法院判定房屋归刘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称她与高某的房屋协议是在离婚后补签的,不能真实反映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情况,也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是什么时候签订的,而房子后来是由高某办理的产权登记,刘某入住多年,周某都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周某的请求无法被支持。

  刘某与高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合法有效,高某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刘某,刘某也给付了大部分房款,说明双方已履行合同。法院最终判令,刘某与周某继续履行售房协议,高某为刘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刘某将剩余的3.2万元房款交付给高某。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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